在很多情況下,僅僅用調整外加劑的辦法也達不到滿意效果,即使適應性可以過得去,但有時因產品成本過高又令用戶不好接受。因此,適應性調整試驗的第七步就是適當修改混凝土配合比:視不適應的不同表現,可以適當增加或減少礦物摻和料數量,而且把單摻一種摻和料改成雙摻,即同時采用兩種不同的摻和料,雙摻比單摻為優是毋庸置疑的;增加或減少水泥用量,可以解決混凝土發黏、坍落度損失快以及混凝土泌水,尤其是表面露砂等缺陷;略微提高或減少用水量;加大或降低砂率、甚至部分調換砂的品種,比如粗細砂搭配、天然砂與人工砂搭配等。這些小修改能使成本基本不變,操作也簡單,但效果有時會很明顯。當然,必要時更換一個生產廠的水泥也會解決久而未決的問題。在適應性調整過程中要特別重視同類組分的協同作用。在緩凝組分選擇上不宜只選用一種,而宜同時選配2~3種彼此有明顯相互加強作用即協同作用的物質。減水組分也是兩種高效、普通減水劑復配(同時)使用,能起到優勢互補作用。較經典的做法如萘磺酸鹽與氨基磺酸鹽復配,比較新的做法如酮醛縮合物與改性堿木素的復合、脂型與醚型聚羧酸系的復配等。 |